12月13日,安徽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杨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上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瑞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情形。杨洋作为上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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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对上瑞资产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洋出具警示函|界面新闻 · 快讯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4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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