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广东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珠海水木博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议事程序;二是未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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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对珠海水木博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界面新闻 · 快讯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27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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