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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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30亿,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执行死刑|界面新闻 · 快讯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8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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